一、离婚案件法院的抚养权怎么判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,于离婚诉讼案件中,涉及到子女抚育权问题时,首要考虑的无疑是未成年子女的权益。若子女尚未满两周岁,原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二、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
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标准主要依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一般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分割对象,共同财产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。分割原则通常是平均分割,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,如重婚、虐待等,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多分财产。同时,对于婚前财产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,不予分割。在实际分割时,还会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,如不动产的登记情况、动产的实际占有等。总之,财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,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。
三、离婚案件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
离婚案件抚养权判决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:一是子女年龄,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;2周岁以上,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的,根据双方实际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二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,包括经济状况、居住条件、教育背景等。若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,如吸毒、赌博等,可作为判决不利的因素。三是子女的意愿,8周岁以上的子女,应尊重其真实意愿。综合考虑这些因素,法院会做出公平、合理的抚养权判决,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,离婚诉讼中子女抚育权以未成年